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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转发中国施工公司管理协会《对于征集2022年度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》的通知

时间:2022-03-03 09:21:35  发布人:admin  点击数:1000  信息来源:黑龙江建筑业协会

中施企协财税字〔2022〕1号


各副会长单位、关联协会、会员公司及有关单位:

为总结推广建筑财税管理先进经验,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,进一步促进建筑公司财税管理水平提升,我会决定在2022年度继续开展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(一)案例应为近3年来建筑公司财税管理实践成果,选题应结合当前行业财税管理热点,突出建筑公司财务数字化建设、业财融合、财务转型以及财务管理、资金管理、税务管理等方面内容。

(二)案例在实践应用中有一定的先进性、引领性和实用性;对业务工作有借鉴、指导意义。

(叁)案例内容、数据必须真实,描述要客观,如发现弄虚作假和抄袭,将取消参评资格;若案例涉及商业秘密或隐私,须作必要的技术处理。

(四)案例撰写应条理清晰、逻辑缜密、重点突出,篇幅15000字以内。

二、案例申报

(一)填写《2022年度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申报书》(附件1)、《2022年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申报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,按照案例格式要求(附件3)撰写案例,电子版可从我会官网()“通知公告”栏下载。

(二)2022年7月15日前将案例申报书(盖章扫描件)、申报信息汇总表(别虫肠别濒版)、案例成果(飞辞谤诲版)发至邮箱箩颈补苍锄丑耻肠补颈蝉丑耻颈蔼126.肠辞尘,如曾获奖或发表过,请将获奖证书、发表刊物封面及目录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。

叁、案例遴选程序

(一)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案例进行初审。

(二)组织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委员对案例进行评审。

(叁)召开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进行评议。

(四)组织候选最佳案例答辩。

(五)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审定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(一)案例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(二)对遴选出的典型案例,纳入我会财税管理典型案例库,并编辑汇编。

(叁)申报案例不得同时申报财税论文和财税案例;之前申报过的案例,不得重复申报。

(四)我协会拥有对案例成果的使用权利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王海波 010-63253464、13253671661

郑求松 010-63253470、13511051209


附件:

   

   



中国施工公司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

2022年2月21日     &苍产蝉辫;